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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加密稅收新政解讀:免徵增值稅+長期持有免稅
德國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制度探析
1. 引言
德國對加密貨幣持相對開放友好態度。早在2013年,德國財政部就開始關注加密貨幣發展並發布相關政策。德國是全球首個官方承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合法的國家,比特幣和以太坊節點數量僅次於美國。此外,德國政府鼓勵銀行業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加密貨幣發展,制定了友好的稅收制度,並進行相應監管和引導。
2. 德國基本稅收制度概述
2.1 德國稅收體系
德國財政收入主要來自稅收、其他經常性收入和資本項目收入,稅收一直是主要收入來源,佔比約50%。稅制改革後,德國稅收收入緩慢增長,佔財政收入比重穩步提升。
德國稅收制度以復雜性、多層次結構和高效率著稱。作爲聯邦制國家,德國行政管理分爲聯邦、州和地方三級,每級都有各自職能和分工。因此,德國實行三級課稅制度,將稅收劃分爲共享稅和專享稅兩大類。
共享稅由聯邦、州、地方三級政府或其中兩級政府共有,按一定規則和比例分成。典型代表包括增值稅和所得稅,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徵收並共享。
專享稅是某一級政府的專有收入,只由該級政府徵收和管理。例如,地方政府的房地產稅、州政府的土地交易稅等。
2.2 主要稅收種類
2.2.1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分爲無限義務納稅人和有限義務納稅人。無限義務納稅人對來源於全球的所得負有納稅義務;有限義務納稅人僅就來源於德國境內所得負有納稅義務。若兩國間籤有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外國企業通常可享有稅收減免優惠。德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爲15%。
2.2.2 個人所得稅
德國常住居民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對國內外全部所得納稅;非德國常住居民承擔有限納稅義務,通常僅按在德國境內收入繳稅。個人收入所得稅徵收範圍包括:農業和林業收入、工商業收入、自由職業收入、受僱工作所得、投資所得、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採用分類所得、綜合計徵形式,稅率累進,在14%-45%之間,有基本減免額。
2.2.3 增值稅
德國增值稅屬於流轉稅,由消費者承擔最終稅負。現行增值稅率全國統一19%,對食品、書籍等商品適用7%優惠稅率。企業經營中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可在申報時作爲進項稅抵扣。
增值稅申報分月度和季度申報。新成立企業或上一年增值稅月繳納額不足7500歐元,可選擇季度申報,截止期限爲季度終了次月10號;若上一年增值稅月繳納額超過7500歐元,則需月度申報,截止期限爲次月10號。企業還需年終對全年增值稅進行匯算清繳。
3. 德國加密稅收政策
3.1 對加密貨幣的定性
2018年2月,德國聯邦財政部發布公函,使用"虛擬貨幣"概念,認爲適用於比特幣與傳統貨幣兌換的規則同樣適用於其他虛擬貨幣與傳統貨幣兌換。
2020年,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爲加密貨幣資產創建了更寬泛定義,將其視爲一種金融工具,具備貨幣或金錢的法律地位,可作爲交換媒介,能通過電子方式傳輸、存儲和交易。
2022年,德國聯邦財政部指出,加密貨幣單個單位是資產,體現了經濟利益分配能力,可根據市場價格估值。受益所有人是指可發起交易,控制虛擬貨幣或代幣分配的人,通常是私鑰所有者。
稅收政策方面,德國將加密貨幣界定爲具有貨幣和財產雙重屬性的特殊產物,主要加密貨幣被視爲合法私人貨幣,非法定貨幣。持有、買賣和使用加密貨幣是合法行爲。加密貨幣屬於資產性質,其買賣和利潤通常根據個人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規定徵稅,並免徵增值稅。
3.2 加密貨幣稅收制度
在德國,加密貨幣買賣和交易利潤視爲資本利得。個人持有加密貨幣超過一年,出售時獲得的資本收益免稅。持有不到一年,出售時收益需繳納資本利得稅。個人一個財政年度內從加密貨幣交易獲得利潤不超過600歐元,這部分收益可免稅,爲小額個人交易和投資提供稅收優惠。
挖礦獲得的加密貨幣收入通常視爲商業活動收入,所得應作爲收入納稅,可扣除挖礦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加密貨幣質押獲得的收益,持有時間超過一年免稅;不到一年需繳納所得稅。
空投代幣與商業活動相關時,收到的代幣視爲商業收入,按收到時市場價格估值;如涉及提供服務(如社交媒體推廣項目),收入屬於所得稅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的其他收入,需按市場價格申報。分叉產生的新代幣視爲獨立資產,原始代幣的獲取成本需按分叉時兩個代幣市場價格比例分配。分叉本身不構成應稅事件,但新代幣在持有期內出售,收益需繳納私人銷售交易稅。
德國聯邦財政部規定,加密貨幣與傳統貨幣互換免徵增值稅,減輕了加密交易稅收負擔。加密貨幣用作購買商品或服務支付手段時,其增值部分可能需繳納所得稅。
4. 德國加密監管框架的搭建與完善
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將加密貨幣定義爲加密價值,視爲新型金融工具,引入"加密貨幣托管業務"作爲新型金融服務。自2020年1月1日起,提供加密貨幣托管服務的公司必須獲得監管局許可。
2020年,德國實施第五次歐盟反洗錢指令,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和錢包提供商遵守嚴格AML/CTF規定,包括客戶盡職調查、報告可疑交易和實施內部控制措施。
2021年5月,德國通過《電子證券法》,定義加密證券作爲電子證券子類別,標志着德國在數字化金融領域邁出重要一步,有助於保障技術中立,提高金融市場效率並降低運營成本。
2021年11月,德國新一屆政府聯盟協議提到加密貨幣,主張在傳統金融和創新商業模式間建立平等競爭環境,呼籲對新商業模式進行全面合理監管。
2022年,德國聯邦財政部發布首個全國性加密貨幣稅收指南,涉及採礦、質押、借貸、硬分叉和空投等稅收場景,進一步完善了加密監管框架,表現出政府對加密貨幣監管的積極態度。
5. 總結與展望
德國加密貨幣稅收制度表現出包容、友好態度,旨在平衡創新激勵與風險管理,體現在小額收益免稅、個人投資稅收優惠和增值稅豁免等方面。未來可能繼續優化政策,以適應市場發展和國際合作需要。
監管方面,德國被認爲是歐洲最友好的加密貨幣監管環境之一,爲投資者提供安全透明的投資環境。未來監管框架需保持適應性,應對新興挑戰和機遇。德國可能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的合作,促進全球監管標準統一。
德國加密貨幣稅收和監管制度發展爲該行業提供愈發清晰的指導和激勵措施,有望營造有利於加密貨幣健康發展的生態系統,進而促進德國經濟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