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b3創業者需警惕的合規誤區:項目出海不等於規避法律風險自2021年多部委聯合發布重要監管通知以來,衆多Web3項目紛紛表示停止在中國大陸提供服務,並將業務重心轉移至海外。然而,仍有不少加密企業繼續面向大陸用戶開展業務。與此同時,一些Web2開發者正考慮轉型進入Web3領域。相較於已深耕Web3多年的從業者,這些潛在入局者更關注項目的合法性,希望在明確法律邊界、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再做決定。無論是已入局的Web3技術人員,還是計劃從Web2轉型的工程師和開發負責人,在項目初創階段都面臨一個共同問題:項目應該設在哪裏?考慮到中國大陸對Web3(尤其是具金融屬性的創新項目)的嚴格監管,許多創業團隊傾向於"項目出海"——在海外註冊,技術團隊分布於香港、新加坡、東南亞等地。在Web3項目的技術創始人或負責人看來,這種"境外註冊+遠程部署"的模式似乎天然具備"合規"優勢——項目未落地中國,自然就不受中國法律約束。然而現實遠比設想復雜。根據相關律師團隊近年來處理的多起涉刑案件經驗表明:即使項目架構在海外,只要觸及中國法律底線,仍存在被追責的高風險。因此,Web3創業團隊中的技術決策者需要深入理解一個核心問題:爲什麼"項目在境外"也可能觸發中國法律風險?## 監管背景下的生存邏輯對大多數創業者而言,初期最核心的訴求是"先活下來"。合規雖然重要,但在資源緊張、節奏緊迫的早期階段,往往被排在優先級之後。然而,具有長遠規劃的創業者會更早關注監管政策,了解法律邊界,判斷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從而決定項目如何搭建、落地於何處。否則,踩雷後果可能非常嚴重。從刑事風險防控角度,Web3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重點了解兩個關鍵監管文件:1. 2017年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 2021年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這兩份政策文件的核心精神是:禁止首次代幣發行(ICO),並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認定爲非法金融活動。特別是2021年的通知直接被業界稱爲"最強監管文件",不僅明示虛擬貨幣交易活動違法,還明確提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不得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正因如此,大多數Web3項目選擇"出海"以規避風險。但問題在於:項目真的出海了,就真的安全嗎?## 出海不等於規避中國法律許多項目方在起步階段就積極諮詢律師:應該把公司註冊在哪個國家?是選開曼、BVI,還是新加坡?搭建基金會還是母子公司架構?這些問題背後往往隱含一個核心假設——認爲"註冊在海外,就能規避中國法律"。然而,根據多起涉刑案件的經驗表明:離岸架構雖然在商業風險隔離、稅務優化、資本運作上確有作用,但在刑事責任層面,無法構成對中國法律的豁免盾牌。換言之,離岸結構的功能是"商業隔離",而非"刑事保護"。它的主要效用體現在:- 避免美國等地監管機關的證券法約束- 避免雙重徵稅、優化全球稅收安排- 實現期權激勵、融資結構設計等資本層面的便利- 與中國境內實體進行帳務與責任切割但如果項目本身涉及中國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爲,如非法經營、開設賭場、洗錢、傳銷等,即使公司主體在境外,根據我國刑法當中的"屬地管轄"或"屬人管轄"原則,中國司法機關依然有權追責。## "穿透式執法"的含義所謂"穿透式執法",可以從兩個基本原則來理解:屬地原則與屬人原則。屬地原則:即使項目註冊在海外,但如果存在以下情況,也可能被視爲"行爲發生在境內",觸發中國法律:- 項目用戶主要來自中國(如搭建中文社區、面向國人推廣項目等)- 項目核心成員或技術團隊位於中國境內- 存在境內推廣、商務合作、結算等活動(即便通過外包公司或代理公司完成)屬人原則: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外實施"按我國法律應負刑責"的行爲,同樣可以被追責。例如,中國開發者在海外參與建設鏈上博彩平台、虛擬幣募資平台、OTC兌付通道,只要違反我國刑法有關規定,仍可能被中國司法機關立案查處。因此,"穿透式執法"在Web3領域的常見表現包括:- 穿透註冊地:即使公司在海外註冊,若用戶與運營在中國,仍可能被認定爲"境內實施犯罪"- 穿透技術身分:即使技術負責人對外僅爲顧問或開發者身分,只要存在代碼提交、合約權限管理、項目利潤分成、私鑰掌控等行爲,依舊可能被認定爲"實際控制人"- 穿透鏈上數據:監管可通過鏈上溯源、交易審計、用戶畫像等方式確認項目是否"服務中國用戶"或涉及違法風險對技術負責人而言,理解"穿透式執法"的基本邏輯,是做好項目風控的第一步。## 結語許多人以爲,只要把項目"出海",就能一勞永逸地擺脫中國法律的監管。但事實是,如果一個項目從未進行過法律風險評估,即便設在海外,也難言安全。Web3領域的創業者和技術負責人需要認識到:項目是否具備合規基礎,關鍵並不在於註冊地在何處,而在於項目本身是否觸及中國法律所劃定的紅線。只有在早期階段就將風險識別作爲底層思維,才能讓項目走得更遠,活得更長。
Web3創業項目出海難逃法律風險 穿透式執法下的合規難題
Web3創業者需警惕的合規誤區:項目出海不等於規避法律風險
自2021年多部委聯合發布重要監管通知以來,衆多Web3項目紛紛表示停止在中國大陸提供服務,並將業務重心轉移至海外。然而,仍有不少加密企業繼續面向大陸用戶開展業務。
與此同時,一些Web2開發者正考慮轉型進入Web3領域。相較於已深耕Web3多年的從業者,這些潛在入局者更關注項目的合法性,希望在明確法律邊界、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再做決定。
無論是已入局的Web3技術人員,還是計劃從Web2轉型的工程師和開發負責人,在項目初創階段都面臨一個共同問題:項目應該設在哪裏?
考慮到中國大陸對Web3(尤其是具金融屬性的創新項目)的嚴格監管,許多創業團隊傾向於"項目出海"——在海外註冊,技術團隊分布於香港、新加坡、東南亞等地。
在Web3項目的技術創始人或負責人看來,這種"境外註冊+遠程部署"的模式似乎天然具備"合規"優勢——項目未落地中國,自然就不受中國法律約束。
然而現實遠比設想復雜。根據相關律師團隊近年來處理的多起涉刑案件經驗表明:即使項目架構在海外,只要觸及中國法律底線,仍存在被追責的高風險。
因此,Web3創業團隊中的技術決策者需要深入理解一個核心問題:爲什麼"項目在境外"也可能觸發中國法律風險?
監管背景下的生存邏輯
對大多數創業者而言,初期最核心的訴求是"先活下來"。合規雖然重要,但在資源緊張、節奏緊迫的早期階段,往往被排在優先級之後。
然而,具有長遠規劃的創業者會更早關注監管政策,了解法律邊界,判斷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從而決定項目如何搭建、落地於何處。否則,踩雷後果可能非常嚴重。
從刑事風險防控角度,Web3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重點了解兩個關鍵監管文件:
這兩份政策文件的核心精神是:禁止首次代幣發行(ICO),並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認定爲非法金融活動。特別是2021年的通知直接被業界稱爲"最強監管文件",不僅明示虛擬貨幣交易活動違法,還明確提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不得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
正因如此,大多數Web3項目選擇"出海"以規避風險。但問題在於:項目真的出海了,就真的安全嗎?
出海不等於規避中國法律
許多項目方在起步階段就積極諮詢律師:應該把公司註冊在哪個國家?是選開曼、BVI,還是新加坡?搭建基金會還是母子公司架構?這些問題背後往往隱含一個核心假設——認爲"註冊在海外,就能規避中國法律"。
然而,根據多起涉刑案件的經驗表明:離岸架構雖然在商業風險隔離、稅務優化、資本運作上確有作用,但在刑事責任層面,無法構成對中國法律的豁免盾牌。
換言之,離岸結構的功能是"商業隔離",而非"刑事保護"。它的主要效用體現在:
但如果項目本身涉及中國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爲,如非法經營、開設賭場、洗錢、傳銷等,即使公司主體在境外,根據我國刑法當中的"屬地管轄"或"屬人管轄"原則,中國司法機關依然有權追責。
"穿透式執法"的含義
所謂"穿透式執法",可以從兩個基本原則來理解:屬地原則與屬人原則。
屬地原則:即使項目註冊在海外,但如果存在以下情況,也可能被視爲"行爲發生在境內",觸發中國法律:
屬人原則: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外實施"按我國法律應負刑責"的行爲,同樣可以被追責。
例如,中國開發者在海外參與建設鏈上博彩平台、虛擬幣募資平台、OTC兌付通道,只要違反我國刑法有關規定,仍可能被中國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因此,"穿透式執法"在Web3領域的常見表現包括:
對技術負責人而言,理解"穿透式執法"的基本邏輯,是做好項目風控的第一步。
結語
許多人以爲,只要把項目"出海",就能一勞永逸地擺脫中國法律的監管。但事實是,如果一個項目從未進行過法律風險評估,即便設在海外,也難言安全。
Web3領域的創業者和技術負責人需要認識到:項目是否具備合規基礎,關鍵並不在於註冊地在何處,而在於項目本身是否觸及中國法律所劃定的紅線。只有在早期階段就將風險識別作爲底層思維,才能讓項目走得更遠,活得更長。